都知道如今买房很不容易,尤其是一线城市更是需要摇号,这让小编想起了一桩关于摇号的法律纠纷。
原告资助给被告同事40万去验资摇号,当时说好如果摇中就给原告10万,结果真的中了却不履行承诺。
.
吴先生说:杭州一新开楼盘房价才1万元/平米,而周边的二手房已经卖到2万元/平米,“买到就是赚到”(能净赚100万元),但是在“摇号”前需要40万元验资,奈何手里没钱啊。
李先生说:咱们同事一场,我可以借你40万元,万一你摇中了房,如果自己想买房,那你给我10万元报酬;若不想买房,你也可以转卖给我,我付你10万元辛苦费!
万万没想到的是,仅有10%左右的“摇号”综合中签率,吴先生居然真的摇中了(其他五六个一起报名“摇号”的同事都没摇中),随后,吴先生用“6个钱包”买下了这套面积89平米,总价约139万元的房子(首套房)。
另外,用于验资的40万元(以及银行利息31.11元),吴先生也在解冻之后(此时“摇号”结果还没出来)立马还给了李先生。
不过,李先生却一直在等着吴先生给他那“10万元报酬”,但由于吴先生觉得李先生就是单纯的借他40万元验资,以便他有资格买首套房,所以便一直没有兑现这个“承诺”,谁承想李先生就把吴先生给“告了”!
对此,一位知名房地产律师表示:“谁主张谁举证”,李先生需要拿出有力的证据,如果上面李先生所说的话是聊天记录或短信记录,那便可以证明他和吴先生之间是有过这么一个“口头约定”。
但如果像吴先生所说,这40万元只是无息借款,那么吴先生连那31.11元的银行利息都不用还给李先生。
那么,问题来了:这“10万元报酬”到底应不应该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