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洋浦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审核名单及时间的通知
各首贷学生、共同借款人:
请首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下载附件查看,查找到自己的名单后于规定时间带材料前来审核(请勿重复报名,按公告审核名单上安排的时间来,不按名单时间安排而前来的,洋浦贷款中心不予办理,请进行网上预约):
一、审核时间和名单
(一)第1批审核时间:2019年8月12日,审核名单;
(二)第2批审核时间:2019年8月13日,审核名单;
二、咨询及审核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4楼25号窗口为咨询窗口;
26、27号窗口为审核办理窗口。
三、需携带的材料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和建档立卡的学生不需要做资格审查,其他学生需要到自己所属居(村)委会做资格审查及盖章;
(二)大学新生首贷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首贷需要提供学生证原件,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可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 ;
(三)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过期的身份证无法贷款,临时的身份证可作为临时办理凭证,学生过后需在系统里上传身份证以覆盖掉原临时身份证,如果在发放之前没有上传,则视为放弃贷款);
(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果不在同一个户口薄则需带两个户口薄(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为洋浦户籍);
(五)今年新增认定表,与申请表在同一个导出的word上,打印时一起打印出来,无需盖居委会章。请如实填写,如经发现填写不实,则直接取消贷款资格。表格可手写也可打印,但是个人承诺部分以及签名部分必须要手写。
(六)认定表里面标注特殊贫困情况的需提供特困证、低保证、孤儿证、残疾证、镇级以上重大疾病证明、单亲证明、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原件,出示以上任一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
如果不符合以上贫困情况,但是学费+住宿费和(仅这两项)过多的(暂定为12000及以上),到居委会开具证明来办理。证明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XXX学生,在xx学校xx专业上大学,学费+住宿费=12xxx(按照学生实际情况填写)、家里因何原因致困等,准备完后加盖居委会公章、办事处公章。
四、特别提醒
(一)没有获得过助学贷款的新生及在校生首贷学生,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均需到场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共同借款人为父母双方的话建议优先以会签名的作为共同借款人;
(二)后续新增的审核名单均在本公告更新,请随时关注;
(三)户籍为洋浦(包括洋浦和三都)的学生请到政务中心助学贷款中心办理贷款,住在洋浦但入学前户籍地为其他市县的学生到相应户籍属地办理;
(四)联系电话:28829767。
洋浦助学贷款办理中心
2019年8月8日
来源: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
审核:陈艳妹 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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