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初入会计行业的人都会问,分配利润转作股本须代扣所得税吗?今天牛账网小编就来跟大家普及一下分配利润转作股本到底需不需要代扣所得税呢?
分配利润转作股本须代扣所得税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即在被投资企业作出转股决定的同时,股东应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的实现。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4号)第五条规定,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具体操作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文。
未分配利润如何转化为股本?
首先要知道未分配利润的来源: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3、分配优先股股利;
4、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至于你所说的如何转股利,应该是在上面3,4提到的内容,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开会投票决定是否转,转的时间和分配比例.盈余公积作为已经在利润中提走的部分,是不会做为分红送股的.也就是说,分红送股的来源只能在未分配利润这个科目中体现.
分配利润转作股本须代扣所得税吗由牛账网整理,以上的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