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孙煜瑶董奥)前几天,沙市区的王女士给江汉风打来电话,说她的丈夫之前承包了一个工程,完工后对方还欠5万多的工程款一直没有付清,这都过去快六年了,这笔钱还能拿到吗?
2012年5月,王女士的丈夫奚先生与某采砂厂负责人魏先生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甲方魏先生同意将港口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双方约定了具体工程内容和付款方式。
王女士说,第二年,该采砂厂的另一个负责人何先生与他们联系,让他们继续做后面的工程。
第二阶段的工程完工后,设备也投入了生产,王女士他们找何先生结清剩下的58000元工程款时,对方却说暂时拿不出来这笔钱。
丈夫去世后,2016年8月,王女士再次找到何先生讨要这笔工程款,对方和魏先生一起跟她打了一张欠条。
可谁知,3年快要过去了,这笔钱还是没有着落。
而当初与王女士他们签订合同的魏先生,早已联系不上了。
王女士说,丈夫是患癌症走的,当时治疗花费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如今她想要回丈夫生前应得的工程款,没想到却那么难。她一个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才找到我们帮忙。王女士的遭遇让人同情,那这笔钱该如何讨回呢?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何先生,电话中,对方表示他在欠条上的签字,只是作为一个见证人,剩下的工程款王女士应该找魏先生结算。
何先生说,他与魏先生是生意合伙人,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魏先生,关于这笔工程款他们是按照各自的股份比例分摊的,属于他支付的部分他已经跟王女士的丈夫结清了。目前魏先生还欠着他几十万元,他也联系不上魏先生。
就目前的情况,王女士该如何要回这笔钱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虽然说这个工程合同是为魏老板和乙方签订的,但是如果说乙方有证据证明魏老板是和他们合伙的,作为合伙人的话也应该对这个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做个连带责任之后,如果说承担的份额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那我们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向其他合伙人来进行追偿
由于欠条有诉讼时效,律师建议王女士抓紧时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打欠条、收条的情形,律师提醒大家,在出具欠条时内容要相对完善,用语要准确,主体身份也要确认,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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