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村的变化越来越大,现在农村很多事设施都需要建设,而现在根据五年规划指示,农村开展统一规划建设,而有些国建正要工程建设也会经过农村,这就涉及到征地拆迁。这拆迁以前引发的问题也比较多,一方面很多人对于拆迁一些相关规定不懂,一方面想要多得的心理。在征地拆迁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然而这些年国家为了社会发展而进行征地,一般来说会给农民一些相应的补偿。如果在征地或者拆迁中遇到一些不符合拆迁规定工作方式有权拒绝,而在农村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农民享有四大权力,这些农民一定要知晓,以免自己吃大亏。
1、调查结果的核准权
在征地或者拆迁的时候,会对农村土地进行调查,等调查完之后会和农民核查,核查无意义就会呈递上级单位审批,得到批准后才开始动工。一般在调查的时候都会看看土地是怎么种类,还有产值,再有这土地之上还有什么附属物吗,像有的土地之上可能是树木,也会被统计进行赔偿,另外就是除了房屋意外的其他附属物也是要被调查清楚,然后让村民看看是否一致,如果一致的话农民就可以牵制,根据土地补偿办法的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人,承包人产生的确认书以及文件,都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确认。农民要查看核实的结果和签字的结果是不是一样的,如果不一样的话是拥有拒绝领取补偿的权利。
2、补偿知情权
这知情权可能很多人都应该知道差不多,和新闻报道似的有个知情权,在征地拆迁的时候,具体补偿措施农民是有权知晓的,一般也征地或者拆迁的时候都会告知农民通告,也有会有具体补偿办法,比方说,有的农民要钱不要房子,有的农民要房子不要钱,不够面积可以补贴,再有还有安置具体情况,这个知情权一般农民都知道,。关于调查的周围的地价以及产值等资料,农民也有知晓的权利。
3、补偿方案听证的权利
这个大概意思就是,补偿方案农民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可以申请听证权利这是《土地管理法》中48条明确一个规定,申请举行听证的应当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主体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在制定补偿方案的时候,需要听取被征农民的意见,这个就可能很多村民是不知道的,所以要重视。
4、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
复议应该不少农民知道是啥意思,就是早就不满意的地方提出复议,比如说安置吧,这方案下发之后,对于安置的方式不是很赞同,就可以直接申请复议,表示自己还有不同的意见,说白了就是为了想要自己补偿高一点,另外除了复议还可以进行诉讼来提高自己的补偿,这一点农民都是有权力的。
现在土地也确权了,现在很多农村拆迁也不会存在强拆的行为,现在其实为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各部门也是比较关注,有些权力本身农民是拥有的只不过并没有了解过,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像这些权利一定要提前知晓下,免得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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