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市民文明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曹妃甸交警支队决定在城区新增3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一、启用时间:2019年8月12日起正式施行。
二、违停抓拍地点:
违停抓拍路段1:垦丰大街唐山百货大楼
违停抓拍路段2:垦丰大街第二幼儿园
违停抓拍路段3:新城大街兴海名都广场
三、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对以上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予以自动抓拍、自动上传、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被抓拍车辆将按“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0元扣3分。(燕都融媒体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张洪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