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摄影
洋浦社会发展局 共青团洋浦工委
关于举办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洋浦盐田专题绘画摄影大赛及作品展的通知
摄影 邓晓龙
各单位:
洋浦盐田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开发区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其所承载的文物与文化价值,对于提升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充分展示洋浦盐田的原生态之美,洋浦社会发展局联合共青团洋浦工委举办“发现洋浦盐田之美”专题绘画摄影大赛及作品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发现洋浦盐田之美
二、活动组织
主办方: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共青团洋浦工委
承办方:洋浦经济开发区美术家协会、洋浦经济开发区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时间
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25日
四、参赛范围
洋浦机关事业单位、驻区单位和区内企业等单位干部职工、社区(村)群众均可参加比赛。欢迎区外人员参与,但只限于作品征集,用于展览和宣传,不参与评比。
五、投稿要求及奖项
(一)摄影类
1.作品要求:
(1)拍摄区域限于洋浦盐田区域内,所拍照片内容以洋浦盐田景色为主,扣紧“发现盐田之美”这个专题,可以表现洋浦盐田文物本体之美、人文之美,或表现盐田范围内各个美丽的角落,或是盐民工作场景等。
(2)拍摄器材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投稿。
(3)本次大赛只接受数字照片,请各位参赛者下载参赛报名表格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后随同参赛作品发回指定的邮箱(ypytbhglc@163.com)。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参赛者应尽量用高像素拍摄,以保证照片质量。所有投稿作品,文件类型应为JPG格式,长宽在2048*1152像素以上,分辨率为300DPI,大小至少为2MB,并保留exif信息(即原照片拍摄信息)。如不能提供包含合理信息的照片,将被视作有抄袭嫌疑而被排除获奖资格。
(6)照片可以是单照也可以是组照。如果是组照参赛,则一组作品控制在 3-5 张,组照作品可以是不同角度的同处景色,也可以是相关联的多处景观,择优选择其一评奖。
(7)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并拥有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作品入围后,承办方统一调用原始文件用于评委鉴定、评选。作品入围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始文件提供承办方,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9)参赛者同意组织方将本次获奖作品用于非盈利性的宣传使用,不再向其另付稿酬(使用时标注作者姓名)。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200 元
二等奖:3名 奖金800 元
三等奖:5名 奖金500 元
优秀奖:7名 奖金200元
(二)绘画类
1.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以“发现古盐田之美”为专题,集中反映洋浦古盐田的自然人文风光和风土人情。
(2)征稿范围为中国画、油画类、版画、水彩、粉画、剪纸、综合材料绘画等。
(3)评审:初评,参赛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高清图片2张,初评结果将及时通知作者;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展出作品由承办方统一装裱。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别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5)作品尺寸要求:中国画以竖幅为准(不得超过4尺);油画、水彩画、版画等作品尺寸高不得超过130厘米,宽不得超过100厘米。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500 元
二等奖:3名 奖金1000 元
(三)作品征集
1.奖项设置:
摄影、绘画征集展览作品征集,奖金1000元,只限区外征集作品,主要征集对象为海南省美术家协会和海南省摄影协会会员作品。
2.展示时间:拟定2019年9月23日(具体待定)。
4.展示数量:摄影获奖作品16副、绘画获奖作品16副、征集展览作品若干副。
5.作品要求:同上摄影绘画作品要求。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2019年9月15日前将作品电子稿和报名表压缩打包,邮件名称要求:发现盐田之美+(摄影/绘画/参展)+姓名,压缩后发送指定邮箱。联系人:符明胜,联系电话:17784669557,电子邮箱:ypytbhglc@163.com。
七、其他
(一)根据最终报名参赛情况适当调整奖项设置,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投稿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作品所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以捕捉身边能表现“发现盐田之美”活动主题的、积极向上的内容均可参赛。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或创意。
(四)参赛者须拥有所投稿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
(五)本次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主办单位享有所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所有),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公益活动、出版物、印刷品、媒体、宣传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展览结束后,全部参展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
(七)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所有规定。
(八)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共青团洋浦工委
2019年8月6日
来源: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
编辑:邓晓龙 审核:陈艳妹 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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