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要有做人的底线
文丨张西流
8月5日,红花会说唱歌手贝贝在直播中做出疑似剁手指的举动,随后引发网友批评。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该歌手的直播账号已被平台永久禁播。6日下午,红花会官微发文道歉并解散。专家表示,直播“自残”画面违反公序良俗,涉嫌违规,平台应尽到审核责任。(8月7日《北京青年报》)
时下,随着网络媒体的普及,网民的阵营已经转移,网络直播平台,成了草根群体的舞台,也成了部分网民吸粉生财的天堂。据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3.97亿。问题是,一些网络直播及网红主播,见利忘义,违背了社会道德,挑战了法律尺度和社会秩序。
对此,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网络直播中淫秽色情、暴力血腥、诈骗骗捐等违法违规现象,已得到明显遏制。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一些网络直播乱象,如今也“转型升级”,开始换上了“新马甲”,侵犯他人隐私、打低俗“擦边球”、传播不良信息等乱象仍然存在。
比如,8月5日,红花会贝贝在直播中做出疑似“剁手指”的举动,属于“危害生命健康直播”,给网友身心“引起不适”。事实上,与色情等违法直播相比,这种“自残”直播,主要是违反公序良俗,传播消极负面文化。对此,平台关闭“自残”直播账号,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然而,治理“自残”式违规直播,监管不能止于平台“拣烂苹果”。换言之,对于网络直播中存在的不良行为等乱象,亟须立法进行规范。在立法过程时,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的经验加以总结,采取列举式将法律禁止直播的内容、行为等具体化,从而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除了对法律禁止的网络直播行为进行列举,还应设置兜底条款,坚守法律底线和遵守公序良俗,应当成为网络直播中最基本的常识。
直播是新鲜事物,其行为规范难以为过去的法律所涵盖。而且,违法侵权行为的种类,难以穷尽式列举。因此,必须要以“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作为兜底法律条款;即不能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基本要求,否则,就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也能警示网络直播平台,在发展技术同时,要做好内控,不能放任主播传播非法视频,侵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特别是,要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网络主播实名制及信息共享“黑名单”体系,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协查,扩大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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