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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江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
崇左某糖业有限公司诉黄某等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
入选广西法院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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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该买卖合同系列案还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法律护航“一带一路”》报道。
视频来源于:
http://tv.cctv.com/2018/03/13/VIDEUBHvOov1z3deqbLyHExL180313.shtml
该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的基本案情是什么?
该院法官们又是如何审结的?
别着急,
江法君在这里给大家简要介绍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该院一审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甘蔗种植预付款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为了发展甘蔗种植生产,原告以发放复混肥的形式,向各被告预付了2015、2016年榨季甘蔗款,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各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归还相应款项,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各被告应当向原告偿还预付的甘蔗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各被告偿还甘蔗预付款并支付利息,符合合同的约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院予以支持。 2017年11月,该院组成专案组,通过司法前置,依托村干、社区调解员等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公正高效妥善处理该系列案,为合资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依法保护合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中判决14件,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11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原告起诉后发现2件案的被告已死亡)。结案总标的额为159254.11元。
崇左市是广西甚至全国有名的糖都,该糖业有限公司属辖区内较大的涉外蔗糖企业。 该院妥善处理好该企业与蔗农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既保障了合同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该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建设,为辖区外企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增强了外商投资中国的信心,得到了该糖业有限公司的好评。
编辑丨冯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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