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行业防风险
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房管部门、市高新房管分中心、官庄油田办事处、鸭河筹备处(下简称“县、区物业主管部门”):
2018年12月以来,全市物业行业连续开展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维护了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2019年6月27日、7月2日,省住建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19〕173号)和《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房〔2019〕189号)。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通知精神和市相关工作部署,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省住建厅两个通知确定的攻坚行动范围、重点和要求等内容,已经全部包含在我中心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宛房〔2019〕47号)中,请各县、区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坚持落实每月一次自查制度,全面对综合管理、消防、建筑安全、电梯、供水设施、排水、电气、有限空间、地下空间、高处作业、公共区域、监控防控、电动自行车管理、药剂使用、装饰装修、避雷系统、防汛等十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规定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对违法行为要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切实落实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
各县、区房管部门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栏悬挂设置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公安、工商、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予以公示;对未按照要求悬挂设置公示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移交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以此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三、切实落实时间节点要求。
省住建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9年6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中旬为集中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阶段(注:县、区行政监管执法权移交的,应依法做好相应的工作),201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为总结提升阶段,为此要求2019年7月5日前,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省厅,“攻坚行动”期间(7月至10月)每月15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表报送省厅,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10月30日前将“攻坚行动”总结报告报送省厅。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将本地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报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根据省厅上述要求,请各县、区房管部门在省厅上述规定上报有关情况时间节点前3日内,将本县、区相关工作情况上报我中心物业管理科(nywyglk@163.com)。
联系人:尹懿平
电话:62262810
(本通知函告城乡一体化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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