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文 今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广州市首笔财政科研资金3800万元,于8月1日顺利拨付至香港科技大学,打通科研资金跨境拨付通道,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市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自由流通。
市财政局认为,科研资金跨境拨付有利于吸引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广州市科技计划,加快科技要素在湾区的自由流通,促进湾区科研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此举的政策背景是广州市政府在今年7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该文件提出了13条加快广州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其中多条包含了与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内容。
其中有一条措施是“协同推进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5万美元)的,由市科技行政部门到税务部门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凭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或其他相关单证在银行办理财政科研资金外汇收支业务;单笔等值5万美元及以下的(资金性质不明确的除外),直接到相关银行办理拨款手续。港澳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人民币银行账户,港澳银行收取的管理费可从科研资金中列支。
不久前,省财政厅也发布消息称,7月30日,香港科技大学承担的省级科研项目财政资金316.96万元顺利拨付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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