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8月5日,滨江集团发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签署共同承担债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9亿元贷款,公司将按股权比例为滨江盛元本次融资事项下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不超过该总债务的50%,滨江盛元其他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共同承担债务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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