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因害怕自己名下的房产被拍卖,而积极筹款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2015年,被执行人牛某向安阳市某信用社营业部借款48万元,合同期限届满,牛某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安阳市某信用社营业部持执行证书向北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北关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积极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经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牛某名下有一套商品房,执行法官遂查封了该套房产。由于此时被执行人牛某仍未按照执行证书内容履行自身义务,执行法官即启动程序评估拍卖该商品房并在该房门口张贴拍卖及腾房通知,这下,牛某坐不住了,立即联系法官声称要偿还借款。在与申请执行人经过协商之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牛某陆续筹措了本金及部分利息,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安阳市某信用社营业部的谅解,目前被执行人正在积极履行剩余的利息。
(北关法院 赵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