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及财政部关于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的要求,成都高新区近日出台《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专项债从发行前准备到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再到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制定了涵盖其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机制。
这是全国首个由地方出台的地方债务风险管理相关办法。
9章42条
全生命周期监管要求
办法共9章42条,内容涵盖专项债券发行前准备、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细节上,对各个环节的权责划分、风险把控等都提出了明晰的监管要求。
在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在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选定的银行分别开立项目债券资金托管账户和偿债资金账户,资金托管账户专门用于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偿债资金账户专门用于项目专项收入和项目运营支出费用的接收、存储和划转。项目运营单位应提前将全部项目收益从偿债资金账户向财政有关专户划转,由财政部门专门用于债券本金和利息偿付。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在事前、事中、事后都进行风险防控,实现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才能管好项目、用好资金、规范收入管理,最终实现债券本息的偿还,让专项债券健康持续发展。
“互联网+”
实现全链条智慧监管
今年6月,成都高新区在全省范围内首批试点运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平台正式启用。该系统严格按照“办法”管理要求,对专项债券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实行了“智慧”监管。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国际空港新城一批重大项目正如火如荼推进,成都高新区已成功发行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收益债券,供水设施、再生水厂设施、新型城镇化、安置房等专项债券,募集建设资金规模达92亿元,既保障了空港新城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带动了上下游的原材料与施工单位业绩的增长。
“在此过程中,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平台接入了政府、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银行等多个主体,各方将各阶段的进度流程和细节等信息录入披露,项目涉及的所有流程都可视、可溯源、可监管,对于重大风险点还会智能提醒。”该负责人表示,智慧平台的运行依法合规地规范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避免因债券发行与资金需求要素不匹配出现资金闲置、挪用、混发混用。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中国政府债务研究中心主任乔宝云认为,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专项债券市场的发展、防范债务风险、提高政府效率、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图源 视觉中国
编辑 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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