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的工作人员在向患者说明此次改革方案。浙江新闻客户端通讯员 应晓燕 摄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8月1日起,浙江省13家在杭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已正式实施。
改革的第一天,涉及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省级中医医院:省立同德医院、省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运行情况平稳有序。
8月1日上午,省中医药管理局调研组来到各个医院门诊大厅,查看综合服务台、出入院办理中心、宣传专栏等,医院医保办、医务部、门诊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等在一线服务,咨询解答患者疑惑和咨询,4家医院于当天凌晨切换了医疗服务价格系统,急诊先于运行,据现场调研和走访,4家省级中医院门诊和住院医疗秩序平稳,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表示理解,医务人员能够了解相关政策并对就诊患者进行沟通解释。自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发布以来,省级中医院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培训,统一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规范诊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在省立同德医院,8月1日上午的党委会议改为现场会,医院党政班子分头巡查门诊、住院、门办、综合服务台等区域和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医疗服务情况,下午召开党委会议,汇总分析医院改革后的运行情况,及时应对。
同时,为确保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咨询沟通工作,各个医院在门诊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咨询处,负责与病人沟通、解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管控措施等。医院也制修订了《医院临床合理使用耗材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应急处理预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监测及预警制度》、《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程监督制度》等,并通过宣传册、展架、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并医院微信、网站做了改革相关宣传。
据了解,此次改革涉及的13家在杭省级公立医院包括(排名不分先后):浙江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立同德医院、浙大一院、浙大二院、浙大邵逸夫医院、浙大儿院、浙大妇院、浙大口腔医院、省中医院、浙中医大二院(省新华医院)、浙中医大三院(省中山医院)。其他省级公立医院按照属地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
根据方案,将调整11类、93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价格提高项目879项、价格降低项目5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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