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发生两起劫案
7月27日晚11时许,家住常德石门城区商业新村的李姐下晚班回家,刚走到单元一楼楼道口,身后突然窜出一名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一手搂住她脖子,一手拿一把西瓜刀比着她,抢走她包里200多元现金。
石门县公安局楚江派出所正组织侦破工作时,7月28日晚11时许,家住石门城区华天居小区覃姐又报案说,当天晚上从朋友家出来,刚走到自家小区二楼歇台,就被一个戴黑色口罩的陌生男子持刀截住,除了身上100多元现金被抢,还被要求微信转账1000元。
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均系单独一人作案,尽管案发现场黑灯瞎火,但受害人还是凭感觉描述出嫌疑人的身高、体型、口音、持械等模糊特征,办案民警凭经验判断,应系同一人所为。
监控锁定三嫌疑人
楚江派出所副所长欧阳浚洲迅速将情况向所长盛劲松汇报,并取得刑侦大队的帮助,迅速调集两起案件现场周边监控。清晰的视频监控完全印证了此前民警的推断。
7月29日一大早,办案民警到侦查实战中心,进一步跟踪视频监控。同时还意外发现了两个新情况,陌生男子得手后,第一天在离现场不远的路边有一人骑摩托接应,而第二天,出现两名男子骑摩托接应他。
特别是第二天晚上,路上行人不多,三名男子骑着黑色两轮摩托车逃离特征十分明显。虽然往西出城以后不见踪影,但一直跟进案件的侦查实战中心民警胡怡安从路灯照明录下的视频中截取到作案者的清晰正面图像。
通过比对,成功锁定其身份——刘某华,25岁,石门县皂市镇人。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华在7月29日凌晨2时许入住皂市镇某旅馆。
民警赶赴皂市镇进行抓捕时,三人逃离现场所骑五羊本田男式摩托车还停在旅社一楼大厅。民警实施抓捕时,刘某华和另一名向某桂(21岁,石门县白云镇人)还在呼呼大睡。其作案用的口罩、西瓜刀、上衣等一一被民警查获。
7月30日下午,第三名犯罪嫌疑人晏某(24岁,石门县白云镇人)到楚江派出所投案。当晚逃到皂市镇后,晏某在旅社和刘、向玩了一会儿牌后,回到家中。民警检查刘某华的手机发现,其第二天晚上抢劫时要求受害人微信转账的记录都还保存着。
朋友逼债铤而走险
据供述,刘某华自今年6月从浙江宁波打工回家后一直游手好闲,爱赌且欠下朋友不少债务,后因晏某打电话发信息逼债太紧,便萌生了到县城抢钱的想法。
7月27日晚,刘某华遂邀上向某桂,找到机会,但只抢了200多元,两人跟着将钱分掉。
次日晚,晏某找到刘某华和向某桂,三人商量着抢劫的事,晏某还要求刘某华多抢一些钱,于是刘某华当晚便实施了第二次抢劫。
事后,刘某华将抢到的1150元给晏某还了500元,给向某还了400元,剩余的钱用来自己消费。
目前,刘某华、向某桂、晏某已被石门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石门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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