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王国是古代埃及的极其鼎盛时期,经济、政治、文化迅速地发展。兄妹婚在当时极为盛行。法老经常这样称呼他们的王后,“国王的姐妹”、“国王的妻子”等这些的词语,充分说明了王室中兄妹成婚是很普遍的结婚模式。
但在配偶的选择上,爱情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新王国时期,文化发展迅速,出现了鼎盛时期,爱情诗作为新王国时期诗歌发展的特色,道出了情人们的希冀,他们的痛苦。有很多描写哥哥对妹妹的关怀爱慕相思的诗歌。古埃及的爱情诗歌表达直率,情感流露之热辣,即使是现代人也会感觉到热度袭人,并且多是表现兄妹之间的相思爱慕之情,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爱情诗歌将兄妹连结起来的亲密关系不仅是爱情还是夫妻的参照物。
从第十八王朝开始,“姐妹”这个词成了“妻子”这个词的一个对偶词,透露出在血缘亲属结合的问题上,至少从原则上是不加禁止的。
在古埃及世界里,王室婚姻对王室继承问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兄妹婚姻是王室婚姻中一部分。古埃及实行长子继承制。最开始在神话中,冥神奧西里斯的儿子荷鲁斯继承了他父亲的王位,他的父母都是纯正的王室血统,还是兄妹通婚。
碰到改朝换代时,夺权者虽不是王室血统,但会宣称是哪个神的儿子。如果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国王的女儿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结婚也保证了王室血统的延续,但权力却到了男性配偶的手里。在这个过程中公主起到了保卫王室血统的纯洁与正统,并把王室传与后代的职责。这些法老里除了埃及史上的女法老哈特舍普苏这个特例外,政权几乎都由男性法老掌控。
国王的职能与王室血统二者是可以分开的,这样女人就被排除在国王职能之外,她虽拥有王室血统只是为了将这纯正的血统代代相传。由于实行这种王室兄妹婚,第十八王朝的掌权时间也相对长久一些。
到十九王朝,拉美西斯二世娶了他的姐妹,但好像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到了公元前8世纪末努比亚征服埃及,同父同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妹婚姻似乎成为一种风气。即便不带有普遍性,但是却广为流传。到了托勒密时期、罗马时期兄妹婚也十分盛行,也出现很多有名的例子,如我们熟知的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七世,就是与其兄弟结婚。这都说明在王室血亲婚姻中兄妹婚在王室结婚形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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