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空气净化器运行状态下香烟烟雾颗粒物清除性能测试(包括自然衰变)
5.2.1打开混合吊扇,创建运行日志文件。
5.2.2用HEPA过滤器净化测试室空气,使环境颗粒物(粒径0.1至1.0微米)浓度降到20粒/立方厘米。同时运行环境控制装置,使测试室达到4.2节规定的条件(温度和相对湿度)。
5.2.3 程序
5.2.3.1.测试室环境水平达到5.2.2节规定的要求后,记录环境浓度,关闭环境控制装置(加湿器、HEPA过滤器、风机、送风阀、回风阀)。
5.2.3.2.立刻点燃一支标准香烟,将其放入香烟烟雾发生器,封闭发生器,打开测试室阀门,将发生器气源速度调到4-6标准立方英尺每小时(持续约45秒),使香烟烟雾达到4.4.1节规定的初始测试浓度。
5.2.3.3.关闭气源和测试室阀门
5.2.3.4.香烟烟雾达到初始浓度后,先混合一分钟,再关闭混合吊扇。测试期间,始终打开再循环风机。等一分钟,待风扇停下来后打开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器打开时间为(t)=0分钟。
5.2.4打开空气净化器三分钟后,开始采集香烟烟雾的颗粒浓度。测试重点是测试室的初始浓度。如果香烟烟雾浓度超过初始限值(参见4.4.1节),终止测试。
5.2.5从第2分钟开始(t=2分钟),每隔一分钟采集一次颗粒浓度数据,共持续20分钟。利用所有可接受的数据点。根据8.1节的淘汰数据点确定可接受性。要求至少有九个可接受的数据点。
注:如果有需要,可以在采集颗粒浓度数据时进行第9节所述的功率测试。
5.2.6关闭空气净化器。测试时记录测试室的平均相对湿度和温度。如果相对湿度和温度超过4.2节和4.3节的限值,测试无效。
5.2.7根据8.2节的说明计算香烟烟雾衰变常数。
5.2.根据8.3节的说明计算颗粒物去除的标准偏差,确定测试的可接受性。相对于95%置信限,标准偏差应小于0.008粒每分或10%(以较大的为准),否则测试不具备可接受性。
5.2.9根据8.4节的说明确定空气净化器的CADR。
5.2.10根据8.5节的说明计算一个CADR测试的标准偏差估值,确定试验的可接受性。一个2标准偏差估值应小于9cfm CADR或10%(以较大的为准),否则测试不具备可接受性。
东莞市环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