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柬媒报道,税务总局警告那些以各种欺骗手段逃避缴税的人,这种行为是犯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税务总局指出,不法之徒欺骗或诱使受害者以业主或公司董事会主管等名义在商业部注册成立公司。而且受害者名字也在税务总局登记。
在收到增值税(VAT)登记证书时,不知情的受害者被告之为其他公司开出假发票,目的是伪造包含进项税抵扣的票证。
税务总局周四(25日)表示,这种进项税将抵扣产出税,包括抵扣部分所得税。
税务总局局长关威坡表示,逃税等违法行为和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均可被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税务总局将采取一切法律措施,找到犯下此类罪行的人,并依法予以处罚。因此为了避免惩罚,民众和所有商人请妥善遵照税务总局的指示缴税。
那些无视税务局警告的商人或任何逃税企业负责人等,将根据税法第127款处罚,罚款从1000万至2000万瑞尔,而且将被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Thomas)
来源:柬埔寨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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