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壹图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康美药业、康得新、圣达莱……这个夏天,A股市场并不平静,业绩之雷此起彼伏。对于缺乏专业知识的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粉饰业绩是“暗箭难防”的大坑。
7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在抽样审阅了805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发现了上市公司在业绩披露时出现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常规的信披违规行为做出了总结。
上市公司通常靠怎样的手段来粉饰业绩呢?
手段一:通过多种手段跨期调节利润
证监会表示,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跨期调节利润,虚增利润或者业绩“大洗澡”。
具体体现在以下操作中:一是随意改变对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个别上市公司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仅通过派驻董事或将部分表决权暂时委托其他投资方等方式,改变对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从而确认大额投资收益;个别上市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对发生亏损且净资产为负的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据此不再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从而产生大额子公司处置收益。
二是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随意性强。个别上市公司在子公司业绩明显下滑、未实现业绩承诺时,少确认甚至不确认商誉减值损失;收购的子公司在承诺期内业绩不达标或踩线达标时,不计提商誉减值,承诺期满后大幅计提商誉减值。
三是利用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调节利润。个别上市公司在原有坏账计提方法的基础上,新增“低信用风险组合”,转回大额坏账损失;在当年盈利无望时,对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确认大额坏账损失,存在业绩“大洗澡”的嫌疑。
四是收入确认不满足条件。个别上市公司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全额确认收入(包括政府补贴款),但补贴款项的取得需满足一定条件,公司在收入确认时未充分考虑补贴收回的不确定性,节能家电行业公司对节能补贴的确认也存在类似问题。
五是混淆会计差错更正与会计估计变更。个别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实际发生费用与以往年度估计计提的金额不符时,未区分原因,全部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以避免新增的费用计入报告期损益;个别上市公司因合同纠纷被起诉,一审判决已败诉,公司很可能需要承担赔偿义务,但未确认预计负债,而是在实际赔偿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计入赔偿当期损益。
手段二:选择性确认和披露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选择性会计确认和信息披露的情况,未能完整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该操作呈现五大特点:一是未将实际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个别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有限合伙企业,并作为唯一的劣后级持有人,综合考虑基金的设立目的等因素,上市公司很可能对该基金存在控制,但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有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优先级投资人提供担保,直到2018 年该合伙企业亏损需要上市公司对优先级投资人进行补偿时,才将该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
二是在很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未确认未决诉讼相关损失。部分上市公司作为被告涉及未决诉讼,在法院已经判决其败诉并要求对原告进行赔偿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仍以上诉为由未确认相关损失和预计负债。
三是未确认因资产弃置义务形成的负债。个别上市公司从事矿山开采等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应承担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义务,公司未及时确认上述义务所导致的负债,直至被要求开展环境恢复治理等特定事项时才确认。
四是存货出现大额减值或核销,以前年度可能未足额结转营业成本。个别上市公司当期确认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或者将存货大规模结转成本,金额远高于历史水平;个别上市公司通过自查确认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存货盘亏,这些情况表明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可能存在存货结转不及时、少计营业成本导致存货不实等问题。
五是未充分披露持续经营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有的上市公司受政策、市场等重大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业绩大幅下滑,并且该不利影响可能会持续;有的上市公司流动资产远远小于流动负债,营运资金为负,不得不出售经营性资产以缓解资金紧张,这些迹象很可能表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但公司未明确披露或避重就轻仅简单披露其可能存在的持续经营问题。
手段三:通过构造交易调节利润
证监会表示,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调节利润,以实现“保壳”等目的。
具体如何“保壳”的呢?一是通过构造没有商业实质的交易调节利润。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小幅增加对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认为能够控制该联营企业,据此对原持有的股权进行重估,确认大额收益;有的上市公司通过高价处置子公司小部分股权并认为丧失控制,对剩余股权进行重估并确认处置收益。前述仅通过高价买卖小比例股权的方式产生重估收益,缺乏商业合理性。
二是通过年末突击交易增加利润。有的上市公司在临近年末挂牌出售土地并确认处置收益;有的上市公司在年末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签订相应资产转让协议并于当年确认处置收益。通常情况下,短时间内公司较难满足搬迁、解除抵押等土地交付条件或完成控制权的转移,这类因业绩压力而进行的突击交易合理性存疑。
三是通过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部分上市公司出于业绩压力,将房屋、土地使用权等非流动资产转让给关联方,转让价格显著高于市场价格;有的上市公司当年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向关联方出售厂房等资产。上市公司因资产处置确认了大额收益,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
据了解,截至2019年4月30日,除*ST华泽、*ST长生、*ST新亿、*ST毅达、*ST东南5家公司外,沪深两市共有3,622家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公司中,219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38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82家被出具保留意见,99家被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
证监会表示,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反映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大额预付账款,“存贷双高”等异常情况,可能存在资金被占用或资产被质押的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大额计提商誉、股权投资等资产损失,反映其前期并购扩张过程中未充分识别有关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随意,利用会计估计或会计政策变更跨期调节利润,选择性确认与披露以及构造交易等,财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