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9年7月26日,济南法院依法对3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钢城法院对赵士强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平阴法院对苏树新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宣判;济南中院对贾金坡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二审宣判。其中,贾金坡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系天桥区法院对原小鲁庄村干部做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济南中院做出的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
贾金坡自2000年担任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小鲁庄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历任小鲁庄村委会主任、小鲁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其间,贾金坡为把持基层政权和维护其在小鲁社区的统治地位,陆续将亲戚、亲属等多人安排到居委会工作、进入两委班子,在重要岗位安插亲信;聚拢人员训练搏击,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在处理社区事务及与他人纠纷等过程中,无视党纪国法,指挥参训人员充当打手,殴打对方甚至其他在场人员,指使、纵容尹际炳、贾金兰、崔刚等人对群众滥施罚款等,逐步形成以贾金坡为首要分子,贾金兰、尹际炳、贾利飞、贾云龙为重要成员,崔刚、王瑞章、刘鹏、郑开庆、李衍凯、高峰、毛义涛、朱连祥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利用小鲁社区两委会的合法外衣,在小鲁社区及其周边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横行乡里、扰乱当地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村霸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贾金坡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09年8月至2018年,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12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起。犯罪集团以外个人实施贪污犯罪1起、滥用职权犯罪1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
天桥区法院经审理,对该犯罪集团首犯贾金坡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六十万元。
尹际炳等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其中14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贾金坡、尹际炳等12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济南中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生活日报首席记者 吴永功 实习生 辛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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