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号凌晨4点多钟,
在樊城区人民路某酒吧门前
发生了惊险一幕。
一名身穿粉色上衣的男子
提着油壶来到酒吧门前纵火,
由于发现及时未造成太大损失。
接到报警后,米公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虽然当时明火已经被扑灭,但纵火嫌疑人的动机不明,如果不及时抓获,始终对社会存有安全隐患。米公派出所立刻成立了纵火案专班,投入到勘查工作中。
通过调阅酒吧门前监控民警发现,案发前一名身穿粉红色T桖的男子,手提油桶在酒吧门前来回徘徊,见酒吧前无人路过,男子把不明液体倒在酒吧门口,并用打火机点燃液体后离开现场。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民警根据其逃窜路线展开调查。
据米公派出所民警张政介绍:“男子放完火后,先是潜伏在路口的公交站台前观望火势燃烧情况。几分钟后,纵火男子步行到人民路天桥下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
随后,民警找到了当时的出租司机。据出租车司机回忆,男子上车后表示要到襄州区,当车走到人民路与前进路路口,司机准备掉头往襄州方向行驶,但纵火男子执意让车辆直行。事后警方判断,可能是该男子为了查看火势是否燃烧起来。
通过追踪,民警发现纵火男子最终逃往襄州区航空路某家属院院内。经过进一步的细致侦查,民警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的具体落脚点,并将其成功抓获。
经过讯问,男子马某交代,自己此前在该酒吧消费过,由于对酒吧服务员的态度不满,就产生了报复念头。案发当天凌晨,马某带着提前准备好的食用油和高度酒精的混合液体,到酒吧门前纵火。
目前,马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生活中或许会有些不如意,
不要因为一时憋闷和冲动
而产生报复他人、报复社会的扭曲心态,
所谓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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