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水十条》实施进展情况及201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现场,记者了解到2018年,红河水系、澜沧江水系、怒江水系、伊洛瓦底江水系水质优;珠江水系、长江水系水质轻度污染。全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达到Ⅲ类标准以上、水质优良的占83.8%,优良比例比2017年提高1.2个百分点;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的断面占4.9%,比2017年减少0.6个百分点。纳入国家考核的100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9.0%,比2017年提升了5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9%,与2017年持平。按年均值评价,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九大高原湖泊中,抚仙湖、泸沽湖符合Ⅰ类标准,水质优;阳宗海、洱海符合Ⅲ类标准,水质良好;滇池草海、滇池外海、程海(氟化物、pH除外)符合Ⅳ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杞麓湖符合Ⅴ类标准,水质中度污染;星云湖、异龙湖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与2017年比较,滇池草海由Ⅴ类改善为Ⅳ类,滇池外海由劣Ⅴ类改善为Ⅳ类。
同时,2019年1—6月,全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1.0 %,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8 %,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个百分点。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100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9%,比上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4%,比上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优良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按半年均值评价,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7%。九大高原湖泊水质保持稳定。
对于《水十条》实施进展,云南不仅强化部署落实,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强化推进《水十条》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同时,强化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精准治湖思路,大力推进系统治理,强化九湖保护治理工作监督。期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据了解,《水十条》实施以来,云南均顺利通过国家《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2016年考核等级合格,2017年考核等级为良好。2018年水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可以说,《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自评考核等级为良好。
通过全省上下积极努力,全省贯彻落实《水十条》《工作方案》《长江行动计划》、推进水环境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水环境质量整体稳定,九湖、重点流域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现状水质呈稳中趋好态势。
下一步,云南省将聚焦打好涉水标志性战役,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具体包括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保护治理,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推动《水十条》工作落实。(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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