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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当事人向我律师团咨询,“我家地要被政府征走了,征地都有哪些手续啊?”、“我能拿到哪些补偿?”、“能补多少”。针对这些问题,下文就结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征收程序、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进行梳理。
一.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征收需要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人在征地报批前和报批后需要履行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在征地报批前,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履行的法定程序有:(1)发布拟征地公告,告知征地情况;(2)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确认;(3)告知被征地农村及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4)拟定“一书四方案”。在征地被批准后,应当:(1)张贴征地公告;(2)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3)修改、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办理补偿登记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二.补偿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其他附着物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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