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文苑学校是由区政府投资1亿余元建设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井冈山路699号(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北900米),占地面积60余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实验楼、艺体馆、综合楼及标准化室外运动场地等,办学规模适中,44个教学班。学校坚持高水平建设、高标准配备、高质量办学,致力于用心办有温度的教育,以“精致习得教育”理念推动“精思立学、致诚立世”的办学实践,关注师生中的每一位、成长中的每一步、教育中的每一点。
精致发展:专家引领+特色教学
一是精致发展,走“专家引领+特色教学”的办学路子。聘请亓殿强、陈立等6名国家、省、市知名教育教学专家和名校长,组成办学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实施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特色化。着力打造“习得课堂”,突出“传习、探究、获得、致用”,让课堂活起来、动起来。小学一年级开设乒乓球、传统武术特色班各1个,聘请专业教练授课。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英语课。”
内涵发展:名师带动+骨干支撑
二是内涵发展,走“名师带动+骨干支撑”的办学路子。高标准配备了具有博士、硕士和本科学历的优秀教师42名,去年以来全员全程参与区一中的教育教学实践,并在市区优质课评比等业务竞赛活动中屡创佳绩。参加市级优质课评选的教师均获一等奖,其中1名教师获一等奖第一名;参加区级评选的21人中15人获一等奖,一等奖获奖率遥遥领先。
优质发展:托管服务+课后辅导
三是优质发展,走“托管服务+课后辅导”的办学路子。开展午间和四点半课后托管,为孩子提供营养餐及午间、晚间托管和作业辅导、社团活动,开启孩子优势发展区域、解除家长后顾之忧。
开放发展:强校带动+新校突起
四是开放发展,走“强校带动+新校突起”的办学路子。到胜利实验小学、胜利五十九中、兖州区实验中学、武汉汉阳区楚才小学、安徽六安第九中学等名校深入开展工作交流。主动与本区域名校、强校对接,开展融合办学一体化发展探索,推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
携手发展:学校主导+家校共育
五是携手发展,走“学校主导+家校共育”的办学路子。高度重视家校共育,通过家访制度化建设、开办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家庭教育、凝聚家校合力,共同推动孩子卓越成长。
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办发〔2019〕27号)、东营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区教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现制定文苑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至三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计18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3个班,每班50人,共计150人;初中二、三年级计划各招收2个班,每班50人,共计200人。
三、招生范围
小学、初中招生服务区:北一路以北、德州路以南、天目山路以西、西一路以东及黄河路以北、北一路以南、庐山路以西、西一路以东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招生以外常住居民适龄子女,以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四、报名时间
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15日。
五、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在我校招生范围之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认定并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东营区文苑学校厚德楼
2.学校复查。8月16日—19日,学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汇总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
3.统筹审核。8月20日,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登记入学的学生名单。
4.名单公示。8月21日,区教育局向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各学校予以公示。
5.通知入学。8月22日开始,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6.阳光分班。8月22日开始,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六、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原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可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小学一年级学生还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升入初中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小学一年级学生还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升入初中学校的,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三)材料审核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其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不论户口是否在居住地派出所,按常住居民对待入学。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咨询电话:8185199
监督电话:8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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