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高速铁路建设的意见》,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现代化高速铁路网络,凡具有通道功能的高速铁路项目,原则上采用350公里/小时的技术标准。
根据《意见》,山东将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1000亿元规模的省铁路发展基金募集力度。省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全面落实300亿元省级引导资金出资任务,省级资金原则上与社会资金同比例认缴到位。
积极推进省铁路发展基金市场化运营,发挥省级铁路建设投融资平台作用,努力实现铁路投融资与支出偿债能力间的平衡。省级采取资本金注入、政府债券、资源整合、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推进全省高速铁路快速健康发展。
制定全省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实施意见,鼓励对新建高速铁路站场及毗邻区域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沿线地方政府要做好土地控制和预留,开发所得收益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全部用于铁路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
对国家主导建设的高速铁路项目,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履行省方出资人代表职责,省方资本金由省与沿线市原则上按照5∶5比例分担;对省级主导建设的高速铁路项目,省方资本金由省与沿线市原则上按5∶5比例分担。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境内征地拆迁费用,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额度计入股份,如实际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批复额度,超出部分按有关程序审计后计入资本公积。对于市域(郊)铁路、旅游观光铁路等其他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由相关市或企业自主建设。
支持社会资本通过投资省铁路发展基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全省高速铁路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高速铁路建设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探索建立铁路运营亏损补贴机制,各级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每年对建成运营亏损铁路给予补贴。
(编辑:曲波 陈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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