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圣地夏季“严整治、降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十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延安高交万花中队在辖区高速范围内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7月17日10时35分许,延安高交万花中队民警在辖区万花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陕E3F***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所出示的姓名为“卢某德”的C1驾驶证存在异常,该车驾驶员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一直声称自己是我中队辖区高速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来我中队办理施工安全审批手续,在得知民警要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该男子情绪激动,一直妄图用言语来“干扰”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不为所动。随后民警在该男子所出示的驾驶证后发现了一张姓名为王某富的身份证后才明白了事情的原由。经核查,该身份证为该男子真实身份证件,随即执勤民警通过查询了该身份证信息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某富的真实准驾车型为C1,但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在查询结果面前,王某富无奈承认自己为了方便,套用了他人的驾驶证信息。随后民警现场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将王某富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核实,陕E3F***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王某富为辽宁省本溪县人,是陕西交建集团黄延分公司道路施工的安全员,主要负责黄延高速ETC龙门架工程。此次来我中队正是来办理相关施工安全审批手续的,但让王某富没有想到的是在来我中队办理手续的途中,又正巧被我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王某富被处行政拘留二十日,共计罚款6500元的处罚。随后我中队负责人也通过电话联系了王某富所在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任人,要求该单位加强人员监管,切勿“知法犯法”,必须通过此次事件汲取经验教训,并于之后组织相关人员来我中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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