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省住建厅召开垃圾分类座谈会,全省目前暂时仍按老的垃圾分类方法执行。日前,扬州市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扬州市新建小区将一律实行垃圾“四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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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确认垃圾分类方法
近日,从扬州市人民政府获悉,新建小区一律实行垃圾“四分类”,主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理。
市环卫处副处长薛生介绍,本月初省住建厅召开的垃圾分类座谈会明确,江苏省暂时按照目前执行的垃圾分类制度实施,也就是仍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实施,待国家固体废弃物防治法修订出台后再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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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发布垃圾分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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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实施“四分类”
扬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扬州市新建小区将一律实行垃圾“四分类”。
《通知》明确,新建小区和今年即将开展垃圾分类且具备条件的老小区,一律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四分类”,规划设置垃圾分类箱房,定时定点投放收集,不再设置垃圾分类投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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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类”小区予以补贴
年内各地必须完成2个定时定点投放收集小区建设。凡是开展“四分类”的小区,将作为年度示范小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四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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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垃圾分类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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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的四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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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三分类
对于已开展垃圾分类的老小区,可继续实行“三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投放亭主要用于投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要有专门的集中投放设施,可回收物要有相应的回收渠道(设置智能回收箱或再生资源兑换超市等方式),鼓励引导、逐步实行“四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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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实行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联合本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四分类”。
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等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分类投放要求等业务指导和检查督查工作,探索实行“不分类,不收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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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统筹餐厨垃圾处理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统筹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
扬州主城区以及仪征市、江都区部分单位餐厨垃圾、“四分类”小区餐厨(厨余)垃圾统一由扬州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理,市环卫处负责调度和协调。
宝应县、高邮市以及仪征市、江都区其余部分单位餐厨垃圾、“四分类”小区餐厨(厨余)垃圾,必须建立单独的“收运处”体系,安排专人专车收集运输,采用“固液分离,油水分离”的预处理方式,固体部分及液体中的污水送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液体中的废油脂送扬州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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