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上午8时许,辉县市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苏门大道与共和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过来,遂将其拦停进行检查。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林持C1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在交谈中,民警还发现王某林身上酒气较浓,怀疑其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便要求他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58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询问中,王某林称前一天晚上21时左右和朋友在楼下一家饭店吃饭时喝了3、4两的白酒。早上起来虽然感到身上仍有酒味,但仍驾驶着二轮摩托车前往周卜村某地上班,谁曾想大早上居然被正在执勤民警查获。
随后,执勤民警依法为其开具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通知其15日内到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最终,王某林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被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36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接下来,他需要参加为期7天的驾驶证满分学习教育后,再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只有顺利通过考试之后,才能在6个月之后到法制部门领取驾驶证。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1、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2、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3、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新乡交警提醒您:
无论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记录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新乡交警再次提醒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素材来源 / 畅通新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