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目的是防止有人多吃多占,从而造成不公平现象和土地资源浪费。但是,农村的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有些村干部利用权力违规占有好几处宅基地,也有些村民从父母那里继承了宅基地,从而造成一户多宅现象十分普遍。
对于少数人违规占有的宅基地,毫无疑问应当被村集体收回。那么,村民从父母那里继承了宅基地应该怎么办?会被收回吗?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也就是说宅基地的地并不属于村民个人,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从严格意义上讲,父母的宅基地是无法被继承的,村民继承的仅仅是宅基地上的房屋。
对此,多地出台规定探索对多余的宅基地进行有偿收回。也就是鼓励村民将多出的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村集体给予村民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的目的。有一点需要明确,对于继承父母的房屋,村集体紧紧是引导和鼓励村民让出,并没有权力强制收回。
如果村集体强行收回房屋,村民可以向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不过,在一种情况下,村集体是可以强行收回宅基地的。那就是村民在自身有宅基地的情况下,继承的父母房屋发生倒塌两年以上而没有重建的,村集体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强行收回。村民要了解这一规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前些年,由于农村土地管理比较松懈,造成农村存在大量的违章建筑。比如,私自扩建占用宅基地、在自家耕地上未经批准建设房屋等。目前,农村正在推行宅基地确权工作,对于这种房屋不但不能得到确权,一旦发现还将会被强行拆除。宅基地确权完成后,一切都要凭证说话,农村私搭乱建的时代恐怕要一去不复返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您的点赞分享评论收藏都是对笔者的支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