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后,湖北这所大学撤销一毕业生硕士学位!
近日,湖北大学研究生学院
发布《撤销学位公告》
撤销了10年前
一位毕业生的硕士学位!
据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消息:
“
万宏伟,2009年6月获湖北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湖北省普通高校篮球队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学位证书编号:T1051232009000571。
经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审核,认定万宏伟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第七条、《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第二十九条、《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14〕22号)第六条相关规定和湖北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学校决定撤销万宏伟硕士学位,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编号:T1051232009000571),从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万宏伟硕士学位申请。
”
另据此前新京报报道,万宏伟硕士毕业论文涉嫌抄袭,学术不端,其论文除去本人已发布文献复制比达81.5%,不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资料可知
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
都有研究生被撤销学位或退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仅在2018年就对6名因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者,做出了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了公示。
今年3月,广州大学72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博士7年、硕士5年,下同)内未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对这72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同样在今年3月,西南交通大学对“超出最长学习年限且未提出结业申请”的2012级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和2014级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拟按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退学处理。
今年4月,南京理工大学也对一名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者,做出了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
今年2月
教育部发文
要求规范和加强
研究生培养管理
通知强调,培养单位要珍惜用好办学自主权,加强自律,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重点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责任。
培养单位要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举一反三,防范在前,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对当事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和学术惩戒。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办。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进学术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确保培养方案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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