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督查工作信息》通报了昆明市官渡区医保部门长期拖欠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7月10日下午,国家医保局约谈了云南省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要求彻底整改医保欠费问题。
6月14日,派出督查组实地调查
今年6月14日,国办督查室根据网络平台接到问题线索反映,派出督查组到官渡区医保中心,就官渡区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指出官渡区存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滞后等问题。
6月17日,核实相关情况
6月17日,省医疗保障局派出工作组赴官渡区医保局核实相关情况,并督促昆明市、官渡区医保局彻底排查,迅速整改。
7月5日,纪委监委深入调查
截至7月4日,官渡区医保局已整改拨付医保费用5165.31万元。7月5日,官渡区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对官渡区医保局6名人员问责处理,昆明市纪检监察部门也按照相关规定,对昆明市医保局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省医保局:要彻底解决欠费问题
目前,云南省医保局已要求各州市对6月30日前的医药机构欠费情况做摸底排查,于7月31日之前拨付到位,彻底解决欠费问题。
对医保费用拨付不及时的州市进行约谈,全省通报曝光。对拒不整改落实、弄虚作假的,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另外,为建立健全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拨付工作长效机制,省医保局要求:
对定点医药机构当月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各级医保部门次月内必须拨付到位,其中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当月1日至20日实际发生费用预拨到定点医药机构,剩余费用次年1月清算拨付到位。
手工报销医疗费用于收单之日起30天内拨付到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其他应支付资金于资料收齐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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