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收到自己心仪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时,
是否会担心学费问题?
今天小编特地给大家打听到了
这些入学补助福利~~
那具体怎么去申请这个资助呢?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不着急,小编带你全面了解一下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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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当年高考获得高校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1)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 一次性补助500元 ,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 一次性补助1000元 。
(2)当年参加高考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名单由自治区提供,资金由泛海公益基金会提供)
(三)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高中学校。
办理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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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2.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 不超过8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 不超过12000元 。
3.办理部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高校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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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对象:自治区直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3.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高校。
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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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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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 5000元 。
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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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 4000元 ,主要用于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 2000元 ,主要用于资助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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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对象: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贷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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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对象:自2015年起,对毕业后自愿到广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2.资助标准: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获得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 8000元 ;研究生最高不超 12000元 。
3.办理部门:毕业生工作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毕业高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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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对象: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元 。
3.办理部门:毕业生工作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征兵办和毕业高校。
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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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3.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贵港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1、港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港北区建设西路116号郁江湾商铺(即原市妇幼保健院斜对面)
咨询电话:0775-4237035
2、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港南区教育局一楼
咨询电话:0775-5903126
3、覃塘区学生资助中心
办理地点:覃塘镇华西路1号覃塘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775-4721897 0775-4650368
4、桂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桂平市西山镇中心校大门左侧商铺
咨询电话:0775-3370558 0775-3370509
5、平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平南县平南镇二环路平南教育局大院1楼
咨询电话:0775-786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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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宣传
编辑:黄小玲
审核:陆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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