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D;橘子看社会)
导语;我们是住着物业的房子还是住着自己的房子?有人说物业现在权利越来越大,对此你怎么看?
如果一个小区,业委会赶不走一个怨声载道的物业公司,不是业委会自身出了问题或工作方法不当,就是怨声载道的人只占少数。
首先说明一点,物业公司在小区里,不单有对设施设备维护的服务,也有为维护公共部位公平使用和小区秩序维护的管理,否则,任何业主都可以在楼道里堆物堆料、在公共场地私装地锁、车辆乱停乱放、把公共绿地改成自己家花园,而这些,需要管理。
物业公司的权力,并非自我赋予。一般是基于《业主管理规约》的授权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比如业主使用公共部位的禁止性行为,通常会授权物业公司执行;或者是法规授权,比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会授权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室内装修进行管理。
如果物业公司按照以上授权进行管理,不但不应该被谴责,还应该给予奖励,在这个小区,守规则的老实人不吃亏,这是最大的公平,全社会都缺这个。
如果物业公司自我授权,胡乱管理,导致业主怨声载道,业委会应该动员、带领业主,将该物业公司依法解聘。
因为解聘物业公司,是业主大会的权力,体现在每个业主的表决票上,所以,争取业主支持是必须要做的工作。
业委会应该认真的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对照物业公司的服务,找出不足。有理有据的主张,才更有说服力,否则,很容易被别人倒打一耙,说业委会没有契约精神,故意难为物业,想把物业挤兑走,安排自己的人员。
比如,合同里约定的电梯维保,出现问题时,多长时间到达现场;比如,合同里约定的绿化修剪和补种,物业公司做的怎么样;比如,合同里约定的上岗人数和承诺,是否达标;比如,公共收益是否私吞等等。业委会应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保留证据。
然后,业委会可以与物业公司召开工作会,就监督检查的情况向物业公司书面通报,由物业公司签收,双方协商整改计划并要求其书面回复,书面通报和整改计划向全体业主公示。整改期满后,业委会再次进行核查,整改结果留存证据,向全体业主通报。
以上工作最好在合同期满前的一定时间内举行,只要抓住了物业公司的把柄并公布于众,在业主大会表决时,基本可达到预期效果。
当然,如果物业公司积极整改,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解聘不应该是终极目的,提高服务才应该是终极目的。
如果业委会做不到这些,是能力的问题;如果业委会不愿意做这些,他自身可能出了问题,业主应该关注下业委会了。
任何一个小区,业主履行义务,遵守规约,尊重物业员工;业委会听取意见,监督物业服务,动员业主交费;物业公司履行合同约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业主提供帮助,依约制止违规的个别业主。三方在规则的框架内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小区就会和谐,希望每个小区都好。
否则,一定是两败俱伤,而最受伤的,则是广大无辜的业主。
网友声音;
唉!挺心酸的,首先说明,我是一个小的物业公司从业人员,做这一行业14年啦。我自信的说我服务的小区满意度很好,和业主好像一家人。但是收费率并不好!
物业有句行话:前生做过孽,今生做物业。
物业引入中国有30年左右的时间,也是不断发展成熟。
初期,的确物业公司以管理者自居,殴打业主辱骂业主的事情很多!
2006年,万科物业把物业管理处改为物业服务中心,引领物业行业改革的风潮。很多物业公司才意思到物业应该是两部分:对公共硬件管理,对业主服务。
有人说物业是黑社会,过去式啦,第一,一个黑社会组织怎么会有老弱病残的员工?保安,保洁是最底层的劳动者,他们自我感觉很卑微,怎么会主动欺负人?没房子的欺负有房子的?没钱人欺负有钱人?
第二现在法制社会,国家打黑除恶,如果物业是黑社会,国家一定会取缔的!现在没有,可见不是。所以请一部分人口下积德。
有人说物业没有技术含量?大错特错!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物业公司破产?管理不行,管理就是最难的技术。这个行业有点像说相声。人人都有嘴,可不是所有人都能说相声。门在下面,台阶在里面,越走越高越走越难。简单的事情千百遍的重复做就是不简单!一个小区,就拿偷盗来讲,以我们为例,小区连续十三年无偷盗案件,容易吗?不容易!
物业是100-1=0的行业,试问一下,小区平稳运行了364天,您有没有想到过物业的好?试问一下,第365天的时候停一次水,您是不是辱骂过物业?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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