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政!"商改租"政策正式出台!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 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 已建成、已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或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业及商业办公混合等类型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这也意味着,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写字楼、公寓等商业项目从即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都可以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但是同时,在工作原则中也明确: 改建项目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只办理一个权属证)、整体转让,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分割销售,原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和建设量不变。
《意见》还提出,广州市内符合权属清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物业规范、完善配套、技术标准等七大要求的非住宅存量用房,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改造租赁住房。
对公寓市场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原本商业用途的住宅用作租赁住房,既支持了住房租赁消费,又促进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商业办公改租赁租房后,水、电、燃气均可享受民用标准。一旦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在查验通过后,土地使用年限依然不变,但调整后的水、电、燃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允许"商改租",会有什么影响?
广州允许商改租的新政整体来说是为了扩大租赁住房供应,盘活闲置的商业地产项目,一举两得。
其实,“商改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此前就已经有部分城市在实质性推行,比如 佛山 。而广州也在2017年印发过一个相关的通知,其意图和这次的“意见”基本一致,只不过2017年后来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本次“意见”的出台,可视为重新启动广州的“商改住”计划。但本次“意见”原文很多细节并没有说清楚,例如适用范围界定并不是太清晰,租户子女就读所谓的租购同权怎么落实等等。所以 新政可能并不会很快产生实质性影响,许多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落实,市场将出现一个观望期。
南京入选首批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昨日下午,广州出台商改租政策的同时,北京、上海、 南京 、重庆、长春、杭州等16个城市最终入选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并将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我市将出台《南京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探索具有南京特色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道路,为全国租赁市场发展提供“南京经验”与“南京样本”。
(部分内容来源:中国证券报、邓浩志、南京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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