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相关公职人员决不能利用主管项目的权力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决不能在项目服务中‘吃拿卡要’,决不能在物资采购和项目监管中谋取私利。”
“坚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的底线,严禁国有资产流失和管理经营中的腐败……”
7月17日,封面记者了解到,广元苍溪县纪委监委对该县重大项目中可能会出现的廉洁问题,向三家县属国有企业发出监察建议书,及时提醒。
定制监察建议书 防范项目风险
监察建议书分别发给了县林业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
“我们坚决认领问题,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苍溪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进波感慨,监察建议书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
6月下旬,苍溪县纪委监委带领县财政、发改、审计等单位,对梨仙湖湿地公园项目建设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项目采取的EPC建设模式,虽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但也可能存在建设成本失控、投资与效益失衡、干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潜在风险。
于是多方联动,对重大项目实施的3家业主单位、县属县国企业进行集体“会诊体检”,从自身实力、市场竞争、风险防控、内部管理、责任体系等6个方面,筛查出问题10多个。
随后,苍溪纪委监委向重大项目建设业主和监管单位分别发放监察建议书。
依法提出监察建议 强化日常监督
据悉,今年来,苍溪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找准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依法提出监察建议。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向6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监察建议26条。
“监察建议书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也是推动问题源头治理之良药。”苍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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