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
买方不仅关注房价和户型等
这个问题一定不能忽略
房屋的建成年限
近日
有位市民在购买一套二手房时
就因为房屋建成年限
与中介产生了纠纷
以至于这套房子
她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
本月初
市民朱女士通过
樊城建设路上的锦秀佰房产中介
看了位于建设路附近的一套二手房
在现场察看了房屋以后
签订了购房合同
并交纳了两万元的定金
但由于朱女士觉得房子有点旧
要求中介帮忙打听
朱女士:
我问业主了
房子大概是1995年的
锦秀佰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
出示了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
办证日期是2003年
但这栋房子的建成年限
显然不止十多年
朱女士到这套房子
所在小区的老居民打听得知
这套房子建成年限
大约在三十多年以前
据了解
这栋房子大约在上世纪80年代初建成
到现在至少有三十几年
朱女士觉得
中介隐瞒了房屋的真实建成年限
这样的房子太旧了
她不同意购买
锦秀佰房产中介公司方面表示
二手房交易以实物为准
如果朱女士现在不同意购买属于违约
他们不仅不退还朱女士交纳的购房定金
还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锦秀佰房产中介公司的说法是否合理呢?
市房地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王均善表示,将房屋的产权性质、建成年限等清楚明白的告知买房人,是中介公司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这件事上,中介不能把自己的责任撇的一干二净。中介公司在当事人一再纠结房龄问题上含糊其辞,造成了当事人的重大误解。虽然说签订了合同,但是这个合同是有瑕疵的。
据朱女士介绍,锦秀佰房产中介公司目前正在与她协商,表示愿意少收部分中介费等,以促成这笔交易。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
随着越来越多的二手房上市交易
房屋的性质、面积、是否漏水
建成年限等都对
今后的居住有不小的影响
买房人在没有调查清楚以后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签合同
不交纳购房定金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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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襄阳
编辑:张晓慧
审核:孙滨 汪璐 褚楠
出品:湖北日报襄阳分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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