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高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我省将分批对全省高校的体育、美育工作进行评价。
今年,首先对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及41所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的体育、美育工作进行评价。
评价目的
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全省高校开齐开足体育与公共艺术课程,配齐配足体育美育教师,改善体育美育保障条件,积极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体育美育实施体系。
评价依据
《山东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山东省高等学校美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内容
各高校2018年度体育、美育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体育美育工作发展规划、体育美育课程设置与实施、课外体育美育活动与竞赛、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基础条件建设与保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价实施
我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别委托山东体育学院所属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山东师范大学所属山东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逐校开展实地评价,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结果运用
评价工作结束后,我厅将对各高校体育、美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高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印发通报,及时向学校反馈评价结果。
参评高校名单
山东大学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滨州医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
济宁医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德州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
滨州学院
济南大学
泰山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
济宁学院
山东建筑大学
菏泽学院
齐鲁工业大学
山东体育学院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
枣庄学院
青岛农业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中医校大学
潍坊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警察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交通学院
聊城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鲁东大学
山东女子学院
临沂大学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
齐鲁师范学院
青岛大学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烟台大学
山东管理学院
潍坊医学院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注:山东体育学院不参与体育工作评价;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不参与美育工作评价。
《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价联系人信息表 》
《 高等学校美育工作评价联系人信息表 》
体育、美育工作评价专家组的食宿及往返交通等费用分别由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和山东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统一结算。各高校不承担专家组进校开展评价工作的上述费用。
联系方式
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 吴庆建,联系电话:13325110819、0531-89655309,电子邮箱:sdxstz@126.com。
山东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刘红梅,联系电话:13589045407,电子邮箱:shandongliuhongmei@163.com。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翟文璐,联系电话:0531-81916565,电子邮箱:twy@shandong.cn。
来源 | 山东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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