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经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位于李沧区京口路47号21楼的青岛华洋科技专修学校在两家网站上发布违法广告,内容含有“轻松拿证通过率高达99.9%”“学员介绍率高达90.6%”“独家押题 100%录取”和“成人高考第1品牌”等宣传内容。经营场所内有含有违法广告“岛城成人学历第一品牌”“青岛华洋科技专修学校始建于2000年,服务5万多名学员,专注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服务,多次获得‘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化学校’‘诚信办学单位’等荣誉称号,成为岛城口碑最好的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品牌教育机构”等内容的宣传架子和易拉宝。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一事不再罚”和“从一重处罚”的基本原则,做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360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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