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9年3月2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跃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姚跃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3,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185%(含)。在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姚跃文先生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至199,50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姚跃文先生预披露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之减持时间已过半,现按相关规定就姚跃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
姚跃文先生已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提前完成其股份减持计划,具体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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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比例是以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完成日2019年4月29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姚跃文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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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该比例是以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完成日2019年4月29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三、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就姚跃文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情况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2、本次姚跃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姚跃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
4、本次姚跃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其本次股份减持价格高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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