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彭纪宁通讯员谭耀广麦美转
近日,失信被执行人蔡某主动联系江门鹤山法院的执行法官和三名申请执行人,并于两周内把三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共计人民币(下同)54250元全部付清。交完执行款后,蔡某如释重负,并表示法院的执行力度太大了,在外躲债的日子寸步难行。
蔡某前往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据悉,被执行人蔡某经营一间装修公司,2015年至2017年期间,申请人执行人胡某、陈某、肖某分别承接了被执行人的扇灰、石膏线等装修业务,在所承揽的装修工程完工后,蔡某却拖欠三人的工程款迟迟未付,胡某等三名申请执行人经多次追讨无果后向鹤山法院提起诉讼。三起案件经鹤山法院判决或主持调解,确认李某应分别向陈某、胡某、肖某支付款项14075元、18175元和22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鹤山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人员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封其名下小型汽车一辆,并对其限制高消费以及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虽然蔡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一直不肯露面,但种种执行措施却令他的生意来往及生活诸多不便。感受到法院的执行力度和决心,了解到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可能会构成犯罪后,一直心存侥幸的蔡某不再淡定,主动到法院交付了拖欠肖某的款项,后又于两周内将拖欠陈某、胡某的执行款如数付清。
来源|羊城派
责编|黄铁安
实习生|赖楚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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