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全面落实“不动产清场交付”!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从即日起施行。
以后,法拍房将以在15日内清场移交为原则,被执行人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这样一来,除了新房、二手房之外,广州购房者又多了一个新选择!
法拍房: “不交吉”成为过去!
法拍房确实很便宜,公认的。
一般的法拍房起拍价都在市价的6折到8折,便宜的甚至能到五折。
以天河坤隆苑的住宅为例,今年五月底链家上以 615万 成交了一套134平的单位。
图源:链家
在阿里拍卖网上,同一个小区同样面积的一套住宅, 起拍价只要345万! 是市价的5.6折!
虽然起拍价并不等于最终成交价,但最终比市价便宜是肯定的。
图源:阿里拍卖网
不过,法拍房看似能“捡漏”,实际上“坑”也不少。
大部分的法拍房都是“不交吉”的,意思就是法院不负责清场,按照现状交付。
这种情况下收楼,确实会存在各种潜在或不确定的风险。此前,我们就报道过一个案例:
新业主以市场价九折左右,拍下天河区一套房子。因原业主陈某一直住在里面无法收楼,于是新业主把“老赖”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腾空房屋,一审胜诉。
此后“老赖”上诉,二审竟然推翻原判,驳回要求“老赖”搬出的诉讼请求!依据是,拍卖前已经清楚说明是“按现状不交吉”方式拍卖,因此新业主需要对此承担风险。
除了这个案例之外,之前也有不少新闻报道,因“买卖不破租赁”,有些原业主会在拍卖前以低价与亲戚朋友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以致新业主无法收楼。
新规定执行后,这样的情况应该会有所减少!
《意见》明确,执行法院应当在拍卖、变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标的物清场后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在法院公告指定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或其他占有人拒不搬离的, 执行法院可以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停水、停电、停气等 ,并依法对被执行人或其他占有人予以罚款、拘留; 仍拒不搬离的,依法强制清场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有四种情况是例外:
(1)执行标的物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且不属于出租前已经设立抵押权或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情况,承租人主张买卖不破租赁的;
(2)拍卖、变卖执行标的物共有份额或以执行标的物共有份额抵债,且共有物不可以分割使用的;
(3)案件情况特殊,实际清场客观有困难,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要求不清场拍卖,且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
(4)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移交的。
这四种不清场移交的情况,会在拍卖公告中特别提示并说明原因。
对此,我们也专门咨询了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高睿明律师,他认为:
新规对法拍房的意义还是很大的。
该意见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了不予清场的情形,除列举的情形外均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等规定,在拍卖、变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标的物清场后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同时该意见也明确规定了,不清场移交的应当在拍卖公告中特别提示并说明原因。这一规定可以让交易更加透明,让购房者在购房前可以更充分了解房屋情况,从而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法拍房大量增加! 主要以不交吉为主
近年来,广东法拍房的数量逐年增加,2016年阿里拍卖网上全省法拍房数量为1.38万套,2017年为2.18万套,同比增长58%。到了2018年,这个数字增长到了2.58万套。
2019年,法拍房增长的势头并没有减弱,几乎每个月同比均高于去年。
大量的法拍房,往往因为价格便宜且房源比较新,受到很多购房者的关注。
就拿2018年来说,全年中止、撤回的法拍房不过2953套,仅占整体法拍房数量11%左右。
新规之后,到法拍房中寻“笋盘”的购房者,相信也会越来越多。
不过,虽然新规已经上线,但目前来说,阿里拍卖网上大部分法拍房源仍是以“不交吉”为主,“交吉”房源仍需等待,购房者还是需要擦亮双眼,避免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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