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高空坠物事件频发,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和担忧。那边扔灭火器的男孩一家刚刚被驱逐出楼,却又有市民在郑州市另一小区发现“高空炸弹”,这次情况更加危险,弄的居民人心惶惶!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她所住的郑州市溪山御府1号院小区内,一高层住户窗外密密麻麻摆放了20多个花盆,看得人倒吸凉气!
最让人感到心惊胆战的是,这户业主家位于29层,离地约有100米高,而花盆下方就是小区主干道,平时人来人往,尤其是老人和孩子,经常在此处纳凉休息,花盆一旦掉落后果不堪设想。
拍摄这张照片的小区业主刘女士称,对于花盆摆放到窗户外的现象,小区物业已经跟这户业主交涉了一年多的时间,但是对物业工作人员的劝告,这家业主不但置之不理,还根本不让工作人员进门查看。
律师表示,像这种反复沟通,就是不听劝的情况,业主可以先找物业管理人员与其交涉,在交涉未果后,也可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在郑州屡有发生,“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一再引发热议。
2016年,郑州文化路三全路口附近一小区高层楼上掉下一个水泥疙瘩,砸中一15岁少年中左眼,导致眼球破裂,左眼几乎失明。男孩父亲因此状告整栋楼300多户居民。
2016年9月底,郑州万千世纪城小区高空坠砖块,砸碎了10岁男孩的头盖骨。孩子至今尚未恢复,智力也有受损。
2018年11月21日,郑州市秦岭路与陇海路交叉口附近一处小区8号楼下,从27楼阳台上突然坠落一扇窗户,将两轿车砸穿,飞溅的玻璃碎片将一名64岁的保洁员头部划伤。
2019年7月7日,郑州一男子宝马车被高空抛下的冰镇矿泉水瓶砸中,后窗玻璃破碎。附近饭店工作人员反应,该楼栋出现过多次高空抛物。
2019年7月8日晚上7点半,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小区高层,一13岁男孩先后扔下两个红色灭火器,砸中一辆电动车,所幸无人员伤亡。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是由于物体的重力势能与高度有关,下落过程是将重力势能转化为动能,对路面行人形成安全隐患。
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
而一个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而现实中,很多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在大风暴雨天气,是被大风吹落,户主往往不在现场。如果高空坠物来源不明,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通俗地说,高空坠物找不到肇事者,整栋楼里的住户都要赔偿,除非住户能证明自己不在场且家中没有东西坠落。
但如果高空坠物来源明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频繁伤人,有小区索性装上朝天摄像头。但比起事后追查,更紧要的是预防在先。该加固的绝不能疏忽,该检修的绝不能大意。同在一个屋檐下,齐心防范才是安全共同体。用行动化解“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最后@摆放花盆的这位业主:这么多花盆,随便掉下去一盆,万一砸着人后果都不堪设想。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可判死刑!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您尽快收了“高空炸弹”!
综合河南都市频道、大河报、东方今报、义乌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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