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在外租房,会感觉到害怕是正常的,毕竟一个人,也没有个人照样。但是因为一套房,3名女生都非常害怕,因为她们说每天一到晚上10点就遭到疯狂敲门,现在我们听见敲门声就感觉特别害怕,而且直掉冷汗。她们表示,对方不仅敲门还砸门,而且还打架。而敲门的人自称是这套房子的房东?这是怎么一回事?
租户称,在 6月20号的时候,然后在上京寓租了一个房子,三室一厅,然后三个女生一起合租的,总共是10800元。但是她们住到第11天的时候,就有一个人来敲门,自称是房东,表示她们没有交钱就租住了他的房子。3名租户后来才得知,这个房子是被开发商一房两卖了,存在房屋纠纷。租户表示,托管公司的人一来,就与房东开始打架。
面对现在这个情况,她们也不敢入住了。而且每到晚上10点左右就有人来敲门。所以3名租户表示,不愿意在继续入住,希望能与托管公司协商,退还租金。工作人员拒绝采访,表示自己不知情,让记者去联系负责人。通过电话联系,负责人表示自己也不知情房子存在纠纷问题,并表示愿意将所有租金退还给租户。
随后托管公司的另一名负责人出面向记者解释,当时房东并没有告知他们,房子存在纠纷问题。租户却称在房东闹事那天,警方的一番话让她们好像知道了什么。租户称,当时警方问托管公司,为什么又将这个房子出租了。负责人表示在4月才给上一房东支付的租金,根本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她称托管公司愿意退还租金,但租户要求赔付违约金。
对此,租户们表示否认,她们只要求退还租金。她们认为是否因为租户是弱者所以不按照合同走?与房东的纠纷为什么要牵扯到租户?负责人表示托管公司也是弱者,出现这样的问题属于风控问题。经过记者的调解,托管公司表示的确是自己方的失职,当然肯定不能将这件事情转嫁给三位租户。愿意立马退还租户剩余的所有租金。
小编认为,纠纷房非常不安全,每晚敲门的人自称是房东,那么就代表他知道有人租住了,按道理房东是也拥有备用钥匙的。这样一想对于租户来说,不仅让人掉冷汗,一个随时能进出自己房门的人,难道不让人害怕吗?出门在外,租房签订合同,那么就是希望能有一个保障。
托管公司有责任、有义务去筛选去排查房子信息。并且只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按道理来说,因为托管公司的失职,导致租户面临这样的问题,租户索赔违约金是很合理的。如果托管公司不知道存在纠纷问题,那么警方又是如何得知的呢?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问题了。对此,你们认为托管公司真的不知情吗?你们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欢迎在下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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