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取消省界收费站安装ETC全市工作部署会”,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子清、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高进华、市交通局局长徐斌及分管副局长贺敏、各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合作银行参加会议。
贺敏副局长宣读并发布了《武汉市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区各单位发行任务。到2019年底,武汉市ETC用户新增162万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会上,各合作银行和各区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副厅长高进华要求武汉市“坚决干,打好攻坚战;同心干,打好协同战;抓紧干,打好荣誉战”;副市长刘子清就武汉ETC发展应用工作对各区、各部门和各合作银行提了具体要求。任务重、时间紧,市交通局局长徐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国一盘棋,武汉要争先;二是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形成共识;三是强化督办督查实施考核排名。
武汉市通过分解发行任务、提升发行服务能力、优化ETC通行政策及服务三大类12项具体举措,推动ETC发展。
武汉市将尽快完成公务、特种车辆车载装置安装。将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防汛指挥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各种车辆安装使用ETC,自2019年8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鼓励和引导上述单位的干部职工自有车辆全部安装使用。
各合作银行要对ETC服务开展“免费进社区、进乡镇、进村组”活动,实现对社区乡镇全覆盖。各合作银行要发挥金融优势,依托保险、电信运行网点优势,提供一站式ETC安装服务;增加互联网发行服务功能,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
停止发行ETC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化为记账卡。优化银行账户绑定服务,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号。结合我市实际,丰富ETC应用场景,推进ETC在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加油站、汽修厂、服务区、旅游景区等涉车场所开展停车应用服务,鼓励公共停车场对ETC车辆实行停车费优惠,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在新车上牌和车辆年检过程中,对未安装ETC的车辆,采取有效形式引导其进行安装。
武汉市将加快营运车辆车载装置安装。组织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网约车)、租贷汽车、货运车辆等安装使用ETC,修改完善出租车计价器相关标准,准许ETC设备与出租车计价器之间通信。
加大ETC车道改造力度,直至保留1条人工(混合)车道。提升服务用户能力,按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完成与全国ETC客户服务系统的联调测试和接入,实现全网客户咨询、查询一站式服务。
特别需要提醒武汉市车主注意的是,自2019年7月1日起,对通行湖北省的ETC车辆实行通行费不少于5%的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湖北省出台的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不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采取统一支付方式的相关区政府,对通行部分高速公路路段区间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政策,自2019年11月1起,调整优化为依托ETC系统实现;对货车的同类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优化。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不再享受上述通行政策。
采写编辑|李梦 万俊梅
图文制作|王时青
文字校对|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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