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问题,日前,北仑区教育局向各小学印发了《北仑区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2019年秋季开学开始实施。
具体如下:
北仑区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总体要求
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校内托管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但它是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托管服务,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
二、基本原则
1.自愿申报和统筹安排原则。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应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托管服务。学校对有托管需求的家庭,要尽最大可能接纳。
2.公益服务和成本分担原则。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成本分担相结合,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等相结合的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根据有关政策核定标准,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各校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3.公开透明和监督监管原则。校内托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区教育局加强对校内托管服务监督,确保校内托管服务依法依规实施。
4.因地制宜和特色发展原则。实施校内托管服务的学校要结合社区、学校和相关机构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服务范围、实施形式、人员安排和安全保障,坚决防止将校内托管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三、内容形式
1.服务时间。小学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各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及周边交通状况确定具体时间。托管学生较多的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错时。
2.服务对象。小学校内托管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需求的小学生。各校托管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且校内托管每学期申报一次,中途一般不进行调整。参加托管服务对象不列入接送车接送范围。
3.服务内容。校内托管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等。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术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校内托管服务范畴。
4.服务人员。课后托管服务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以学校领导和教师为主,也可以从教育系统新近退休的老教师、其他“五老人员”、大学生志愿者等有教育经验、品行端正、有一定专长并热心于此项工作的人员中选聘。
5.服务安排。学校要和家长签订学生托管服务委托协议,统一组织实施托管服务。校内托管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每个托管班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具体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管理机制
1.政府指导,属地管理。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和牵头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财政、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推进。
2.学校主体,统筹协调。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小学生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要广泛动员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3.规范收费,阳光运行。教育、发改、财政、人社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北仑区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托管服务费使用财政专用票据,由学校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主要用于托管服务的运行成本等开支。
4.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区人力社保、财政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托管服务因素,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学校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教职工额外增加工作量的绩效应予以体现。学校对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包括值周行政和教师,每天原则上不超过两人)按冬春季每次100元,夏秋季每次120元支付报酬,发放教职工托管服务工作报酬的经费单列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校内托管服务实施主体是学校。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校内开展托管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小学托管的各项工作,按照要求制订本校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2.切实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校要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订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措施、事后有记录。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为参加校内托管的学生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等。
3.强化监督监管。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区教育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各校开展的校内托管服务进行督查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
4.本工作意见自2019年秋季开学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北仑区教育局。
(来源:北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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