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68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关于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的相关文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破产重整情况
蓝鼎实业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仙桃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仙桃法院于2019年7月3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9)鄂9004破申2号】,裁定受理蓝鼎实业破产重整申请。
2019年7月8日仙桃法院下达《决定书》【(2019)鄂9004破2-1号】,指定蓝鼎实业清算组担任破产重整的管理人,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为负责人。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蓝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45,538,582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蓝鼎实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蓝鼎实业后续重整是否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
蓝鼎实业重整进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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