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整治夏季交通道路专项行动中,7月5日,河津市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因申某某因驾驶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被处以2000元罚款,听到要缴纳罚款后,申某某称只有卖掉妻子的金首饰才能交得起罚款。
当天下午16时许,城市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对一辆车牌为浙BGIXXX的车牌例行检查时,驾驶员称自己从老家来这边打工,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旁边的副驾驶弟弟有驾驶证,由于弟弟不敢在市区里开车,自己也就只是开了一截;经过网上信息查询,民警发现驾驶员所提供的驾驶证信息上显示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在大队,申某某解释道,自己在云南当地曾因为C本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被记扣12分,自己长时间没有去学习和参加考试,驾驶证才会出现注销状态;当天在市区开车,是因为刚找到的工作结束后,他带着妻子和弟弟去市区找住房,由于弟弟刚学会开车不久,不敢在市区开车,自己也就驾驶了一段路程,听到无证罚款2000元时,申某某称自己带着妻子和弟弟刚来这边打工挣钱,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只能靠寄卖结婚时给妻子买的首饰来缴纳罚款,说完就像交警展示了一条金首饰;民警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批评后,并告诉他们只要低头努力工作,就会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