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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建保障房多于商品房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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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国际万科悦城的业主反映称,项目一期和风轩内的商品房有800余户,公租房910户,买房时开发商只公布有两栋保障房楼却没公布户数,后来大家看了网上公示信息才知道,质疑是否故意隐瞒,也追问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的配建比例是否存在问题。

对此,万科回应称,项目内保障房情况以多种形式进行过公示及告知。龙华区及民治街道办相关部门则表示,经查,和风轩项目保障房建设安排及配建比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业主反映的开发商未表达保障房相关信息的问题,已督促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客观表达真实情况。

购房合同未提及保障房性质及户数

业主认为被误导

公开信息显示,深国际万科悦城和风轩项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与民乐路交会处,预计交楼时间为2020年10月,目前仍处于施工阶段。

近期网上的一则公示信息让业主感到意外。该公示信息显示,和风轩项目计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性质为公租房,有910户。对此,有业主表示他们在购房阶段未被告知户数这一情况。

“售楼中心的沙盘上面,保障房只有矮矮的两栋,当时介绍只说是保障房,还有说是人才房。我们并不知道是公租房而且有910户这么多,悦城一期和风轩项目商品房总共才有800多户。我们当时的理解,保障房是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整个悦城3期的项目中去了,现在才知道所有的保障房都安排在了一期和风轩。”一名业主告诉南都记者。

业主的购房合同显示,条款介绍了项目内1栋F、G座为保障性住房,但并未提及保障房性质及户数。同时,合同中还约定了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对此,有业主表示,这在后期的小区管理过程中也很有可能引发保障房住户与商品房住户的矛盾,如车位的分配使用等。

对此,有业主提出质疑,和风轩内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的配建比例存在问题,且关于项目内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信息,开发商对购房者有所隐瞒。业主要求开发商进行解释,并在售楼中心对保障房情况公示清楚。

万科回应

项目内保障房情况公示清晰

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

针对和风轩业主提出的质疑,万科予以回应。据介绍,和风轩项目总户数共1800户(包含商品住宅833户,保障性住房910户,商业57户),项目总车位数为1386个,交付后由物业公司统一进行车位管理。

万科方面表示,项目在销售前期沙盘模型、V R模型、阳光宣言、合同条款、合同重要提示中都有关于1栋F、G座为保障性住房的信息提示,并重点提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属于同一物业管理范围,同时通过现场公示预售证、预售测绘报告的方式公开告知具体数量,不存在业主提出的信息隐瞒的情况。

其次,关于保障性住房配建原则,根据《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项目分期建设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首期”。第二十条规定:“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万科方面表示,开发建设单位已按照上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设计与建设并获批,不存在隐瞒或违规的情况。

部门回应

项目内保障房配建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和风轩业主提出的质疑,7月3日,龙华区住建局、龙华区城市更新局、民治街道办、开发商代表及业主代表也组织进行了协调会。

龙华区住建局表示,关于万科悦城(和风轩)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于2015年4月取得《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审批情况的复函》,明确该城市更新单元住宅总面积为246000平方米,含保障房性住房41820平方米。对此,龙华区城市更新局相关工作人员作出解释,和风轩项目内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是按照整个梅林关城市更新单元的面积进行配建的,配建比例也符合相关规定。由于该地块面积较大,且中间又有市政道路存在,因此分3期进行建设。

对于业主提出的,万科悦城(和风轩)保障性住房910套均在一期建设的情况。龙华区住建局回复称,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的通知》(深规土[2016]11号)第八条“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集中布局,项目分期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安排在首期”的相关规定,目前该项目保障性住房910套安排在首期建设,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对于业主提出的,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保障房情况有所隐瞒的质疑。龙华区住建局表示,根据核发的《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深房许字(2018)龙华010号)中备注:“2、该项目1栋F、G座保障性住房(套数910套,建筑面积41845.11㎡)、1栋E座3202号房不纳入本次预售”等相关信息,已要求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现场予以张贴公布,业主可在项目销售现场查阅相关信息。

对于业主反映的沙盘模型中未表达保障房相关信息的问题,已督促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客观表达项目的真实情况。

被点名单位:

龙华区住建局

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民治街道办

70分 及格

介入速度:16分

理由:收到业主反馈后组织协调会说明情况。

处理进度:18分

理由:对事件做出明确表态,定性,并督促开发商改进信息公开,可视为有解决方案。

处理效果:18分

理由:援引政策和审批说明和风轩小区保障房配建比例符合未违规,也指出开发商信息公开的不足,敦促整改。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

18分

随着住房保障措施的落实,商品房与保障房同处一个区域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同一个空间里的公共资源如何分配与共享,各个城市都还在探索中。而睦邻友好的第一步就是信息公开透明,使人人心里有数。售楼中心、购房合同是业主最关注的两个信息公开途径,开发商在其中只公布小区保障房楼栋数量却没有详细说明户数,确有不当。住建部门等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介入协调到位。

南都跟办:记者 程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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