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7月8日讯(王新明 赵强 潘颖芳)“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对于大多数住房困难家庭来说,拥有一套住房且周边配套相对齐全,才有家的感觉,才有幸福生活的味道。近年来,湘潭市始终将满足低收入人群基本居住需求作为重大民生实事,不断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并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扩面覆盖,确保实现“应保尽保”。
湘潭市不断加强和规范公租房后续管理,尤其是加大对公租房“准入端”与“退出端”的全链条管理,确保住房困难家庭住得进,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退得出,实现公租房管理的“动态迁移、进退有序”,切实将国家惠民安居政策落实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家庭,实现政府安居工程的民生保障价值。
全方位实现“应保尽保”
2005年以来,湘潭市全力推进公租房建设与管理,实施廉租房和公租房“两房并轨”改革,项目建设、分配运营和后续管理全面加强。截至目前, 湘潭市筹集公租房145万平方米、2.94万套,其中市本级政府投资新建公租房小区26个、179栋,共计1.36万套、78万平方米;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14万户、6764万元,累计有10万余户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4%。
尤其在近两年,湘潭市相继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提标扩面。一是提高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增强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承租住房的能力,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居住难问题。二是扩大公租房租赁补贴覆盖面,将湘潭市城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从仅面向城镇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公租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满足更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并进一步明确其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让他们享受到政府住保政策的温暖。
严管理确保公平善用
为切实维护政策的公平公正,湘潭市从严把准入口、规范日常管理、坚持动态监管等方面入手,有效实现全市保障房的“动态迁移”,让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住得进来,让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退得出去,确保公平善用。
在“入口端”,湘潭市坚持“三审两公示两确认”程序,率先在全省启动“低收入家庭核对认定”制度,由民政、住建、公安、银行等多个部门联动联审,对低收入家庭进行核对认定,从源头上严把准入关,并率先在全省打造“湘潭市房屋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力推互联网+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便民高效。
采取自查自纠、行风评议、入户走访调查、利用网络捕捉转租信息、设立投诉意见箱等方式,坚持年度审核与主动申报相结合,实行对全市公租房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取消保障资格,做到进退有序。
同时,把好失信惩戒关。通过“信用湘潭”平台,对虚假申报、骗取资格、转租转借、拖欠租金、改变房屋用途等不良信息进行记录,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限期退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多举措破解退出难题
“退出难”一直是公租房后续管理的瓶颈问题。针对“顽疾”,湘潭市寻根问脉,理顺破解思路,通过司法途径、下达行政决定书、纳入“信用湘潭”体系管理、开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等“组合拳”,重拳整治违规行为,有效破解公租房 “退出难”的问题,维护公租房保障的公平正义。
司法强制执行是撬动公租房“退出难”的终极手段,为了让其落地见效,市住建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仲裁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力,疏通关键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纠纷受案问题的规定》,率先打破了立案诉讼瓶颈问题,有效理顺了司法强制执行的关键节点。2018年10月,市住建局、市区两级法院、保障房运营管理单位联手合力,对和平公寓一违规承租户依法判决后予以强制腾房。这是湘潭市首例、在全省率先打通司法强制腾退保障房通道。
与此同时,湘潭市今年也进一步加大了对租户中拖欠租金、强占房屋使用、拒不腾退等违规现象的集中整治——对8户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承租户作出行政决定,并成功腾退6户、整改2户;对多户有支付能力而拖欠租金的承租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采取依法依规强制扣费;对64户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且拒不腾退等违规行为,报入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信用管理”名单进行公示,向全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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